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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民医院远程会诊制度
发布时间:2023-7-13  |   发布来源:宣传科  |   浏览量:450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疑难危重症需行远程会诊。

3.当前的治疗方案和效果不理想的需行远程会诊。

4.对于治疗方案不一致,需要行多学科联合会诊的病例需行远程会诊。

5.患者入院3天病情诊断不明确,经全院(科)会诊仍诊断不明确者需行远程会诊。

6.患者对诊断及治疗有疑问,经科主任审批后,方可行远程会诊。

7.经治医生应提前将病人资料准备好送往远程会诊中心,并填写远程会诊申请单,远程会诊时经治医生需穿工作服,佩戴胸卡,并提前十分钟到达远程会诊中心。

8.经治医师应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远程会诊工作,严格遵守医师道德行为规范。认真对待每位会诊病人,会诊前仔细查对、分析会诊资料,认真听取会诊专家的病情分析,记录治疗方案。

9.经治医生在远程会诊结束后,及时收取远程会诊费用。

10.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