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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四免”优待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7-8  |   发布来源:宣传科  |   浏览量:1694

    一、优待对象

    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以及稀有血型献血者。

    二、优待内容

    符合优待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泰安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到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可在人工窗口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挂号。献血者本人应主动出示荣誉卡及身份证,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