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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民医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和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鲁卫妇社字[2011]8号)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修订补充《新泰市人民医院无烟环境控烟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以殷培文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边树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烟领导小组。设立新泰市人民医院控烟监督员及相应的控烟巡查员。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控烟工作,制定控烟工作计划。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长效机制。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纳入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年度考评指标,设立控烟工作专项经费,并表彰先进和对落实不力的科室责任人进行问责。

2、制定控烟工作制度。制定新泰市人民医院控烟考核评估奖惩制度,实行医院全员职工参与“无烟医院”创建工作,凡在本院工作和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开展控烟工作。为便利考核进行了工作区量化,制定了新泰市人民医院考核奖惩标准,明确了工作人员控烟责任和义务。为督导医务人员或院外成员,设立了控烟监督员和控烟巡查员,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为科室控烟小组组长,其责任为规劝他人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并宣传烟草危害知识。

三、营造无烟环境

1、张贴禁烟标识。医院所属管辖区域显要位置如:入口处、主要通道旁、公共办公室、会议室、等候厅、食堂、厕所、楼梯、病房和其他诊疗场所等区域粘贴禁烟标识。所有室内场所及院内的公共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区除外)。

2、禁止销售烟草制品。院内商店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3、规范设立吸烟区。医院于门诊楼前西侧设置吸烟区,并张贴具有特色的“吸烟区”标识。

4、开展无烟环境监测。设立投诉电话、信箱等,加强对控烟工作的巡查和监督。定期对控烟监督员和控烟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监督员、巡查员劝阻吸烟技巧水平,更好地完成控烟任务,监督员、巡查员要定期巡逻检查,发现吸烟者及时规劝,将不能控烟者引导至吸烟区。同时要有定期巡查、监督的工作记录。

四、广泛宣传教育

1、加大宣传力度。医院开辟控烟专栏,利用医院院报、宣传栏、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大力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晓医院禁烟工作。

2、组织社会宣传活动。开展控烟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控烟专题讲座、咨询等活动,设立戒烟门诊,开通戒烟咨询电话。

3、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一次进行全院职工培训,学习控烟知识和技能。

4、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张贴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禁止吸烟标识、控烟知识折页、小册子、海报等宣传资料,同时医院根据实际需求,编印控烟宣传资料和控烟健康教育处方。



新泰市人民医院控烟工作制度

一、加强控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对控烟工作定期督查。

    二、控烟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划分责任片区,责任分工落实到人头。

    三、利用健康讲座、宣传专栏、网站等形式对职工、病人、家属及来访人员进行禁烟宣传,并将控烟宣传纳入住院病人入院宣教内容,以提高控烟思想认识。   

    四、每个职工都要履行劝阻职责,在诊疗活动中,主动向病人宣传吸烟的危害性,积极劝阻职工、病员、及来访人员不在禁烟区内吸烟。

    五、院领导及全院中层干部要带头不吸烟,做控烟工作的表率。

    六、禁烟区实行目标责任包干负责制,各科室、各部门负责辖区内发生吸烟现象,科室负监管失职之责。

    七、控烟领导小组人员要定期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科室、各部门控烟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奖惩内容。